100 blogs in X00 days:Day 21 蜂窝煤
October 24, 2005 at 8:45 pm | In Uncategorized | 5 Comments
名称:蜂窝煤
网址:http://fengwomei.51.net/weblog/
推荐语:蜂窝煤是一位广告从业人士,常在blog发自己的漫画作品。我总觉得他的画极有趣,似乎多是水彩画(?我辨不清,说错了别笑话我),浓几笔,淡几笔,满画面都是颜色,不觉得浓。配上几段说说笑笑的调皮文字,读罢,便是微微一笑。

100blogs第一阶段小结
October 23, 2005 at 12:32 am | In Uncategorized | 5 Comments
虽然100 blogs in X00 days行动才进行到day 20,但我自己却有种已经过了很久的错觉,就像跑千米才跑了半圈就觉得腿软、气喘。好在我有自知之明,真要跑不下去了,我就改步行。
透过已选出的20个blog,基本可以总结出我挑选时的一些潜在标准,归纳如下:
1、注重blog的被接受程度,也就是选那些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有兴趣去读的,或者说不需要专门的知识就可以阅读的。如此一来,绝大部分技术类、尤其是IT类的blog,就都只能放弃。由于blog最先在IT人群中兴起,所以已经有了若干积累非常丰厚的站点,但其读者群,始终是特定的,而非普遍的。
2、欣赏有特定主题的blog。一篇泛泛而谈、东拉西扯的文章不能勾起读者阅读的欲望,同样的,一个什么都有一点、什么都谈的blog,也很难第一眼就让人注意上。相反地,如果在某一点上立住脚跟,零敲碎打,日积月累,则很有希望在一段时间之后,营造出一个丰满立体的形象来。
3、blog很大一个用途是记录个人的日常生活,但琐屑的、无法忘我的起居注,更适合在三五好友中传播,而很难在更大范围的人群中引起共鸣。两个很好的对比是day 1的makzhou和day 12的周轶君。makzhou在到西北当志愿者后,blog开始变得厚重,而周轶君则在离开中东之后,陷入了失语。又或者我应该认为,是特殊的生活造就特殊的记录,从而获得特殊的评价?当然,我无意否定blog的diary功能,相反的,这是blog最大的意义所在。但就阅读口感而言,不得不承认,直接源于生活而未经过升华是比较无味的。用文字去藻饰、用知识去填充、用思想去提炼,都是必要的手段。
我所能代表的,自然也只是某一类型的趣味,甚至就是我一个人的喜好而已。我期待每个个体都是独特的、不同的,但无可避免,庸常才是最广泛的存在。发掘出自己的潜力所在,或者深入到自己的兴趣中去,这是我对广大blogger们一点私人的期望。
100 blogs in X00 days:Day 20 The Diary of a Nobydy
October 23, 2005 at 12:26 am |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名称:The Diary of a Nobydy
网址:http://thediaryofanobody.com/nobody/
推荐语:The Diary of a Nobydy,汉译为《小人物日记》,“钱锺书先生将此书‘叹为奇作’,‘惊其设想之巧’,认为‘世间真实情事皆不能出其范围’。”——且慢,怎么钱先生还来得及读blog不成?其实这是一本百年前英国出版的书籍,内容是一位虚构的pooter先生的琐事日记,当年在报纸每日连载,此后百年不衰,最近还出了中文版。而此站点非常有创意的将其以blog的方式发表出来,竟是天衣无缝,可谓“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在出版资源稀缺的百多年前,乃至若干年前,这份虚拟的日记被认为是一种对爱慕虚荣的小人物生活的反讽,言外之意是“这有什么值得记的”。而在今天,这个blog流行的时代,我似乎可以理直气壮地反驳一句:有何不可?
读本blog最好的方法是用rss浏览工具进行订阅,如bloglines.com。从订阅的当天开始,每天会收到一则diary,感觉上就跟作者正在发表blog一模一样,妙极了。订阅的地址形如http://thediaryofanobody.com/nobody/feed/?start=2005-10-23,把末尾的2005-10-23改成当天的日期就可以了。

100 blogs in X00 days:Day 19 木木:一个视频舞女的身体日记
October 22, 2005 at 1:14 pm | In Uncategorized | 1 Comment
名称:木木:一个视频舞女的身体日记
推荐语:其实木木的blog具有一切天然的吸引眼球的元素:舞女、身体、视频。立刻可以想到性、裸体。但诱惑的最高境界是若隐若现,所以木木只发一点点照片,剩下的你自己去想。照片下边还有一大堆文字,一个很聪明的女子的文字,少不了性、男人、女人,有时是党、萨特、波伏娃。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看我的文字,我送你我的乳房?

Ps.月月推出了一大批AV女优的blog,我……我推个擦边的吧^_^
醉酒解剑写残花(外一则)何苦来由
October 22, 2005 at 2:06 am | In Uncategorized | 1 Comment
当骆兄说要我写篇黄易的评论的时候,估计我正在分心想别的事情–不然的话,那时我就不会答应得那么爽快,现在我也不用对着空白的写字板一个劲地发愁。
我似乎相当刻意地在回避有关黄易的——应该怎么说呢,“讨论”-“辩论”-“争论”-“争吵”-“攻讦”,诸如此类吧。这些年若干论坛看下来,一个基本的结论是:如果想少惹点麻烦,那么,看见标题带“黄易”二字的帖子——无论定语是“大师”还是“垃圾”——最好摒住呼吸掉头就跑,三舍之外,略微回气,再跑五舍,方算安全。
然而这次,竟是要自找麻烦了。
回到骆兄推我下水的那一刻。
“骂黄易的也行。”他讷讷道,似乎要是让我写篇夸黄易的,会有很大的罪。
古龙说:我笑笑。我只能笑笑。
一直以来我都惊讶于那么多人对黄易的观感能够达到那么极端的地步,以至于双方狭路相逢,第一反应便是:杀,杀它个片甲不留。这种随时随地能够上演的杀戮,真的、真的是发生在武侠迷之间么?
我记得自己的阅读体验不是这样的。
黄易出道的时间,应该是在89年吧。而我接触到其作品的时间,则相当晚——如果把那部电视剧《乌金血剑》算上的话,又相当早——是98年了。在94-98这几年里,我对武侠的状态怀着很深的失望,也带着相当的疲倦。一切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剩下的只是白头宫女,天宝遗事。在“洗手”四年后重新走进租书店,看到《翻云覆雨》、《破碎虚空》,不期然的,便想起因为大专辩论会而让我印象深刻的两句话:花果飘零,一阳来复。
似乎没有必要把当年的感动拿出来表述。现在我越来越觉得,所谓观感,其实是相当私人的一件事。奢求人与人的“通感”,如同挟大石以超水沟,不是完全不能,却往往累坏自己,还对不起被搬来搬去的石头。就像上边所说到的初见黄易的喜悦,如果不是在武侠这个坑里陷得过深的、如果不是以粱金古温为阅读起点的、甚至如果不是从《翻云覆雨》看起的,那么,还能够被了解吗?事实上,我应该说,即使这些条件都一样,就能够有同样的心情吗?
大概是不能。也许我读黄易的那天在刮风,你读黄易的那天却是下着雨。又或者我读黄易是想给武侠找一个新的进向,你读黄易是想给武侠以最后的一击。又或者喜欢黄易是误入歧途,痛恨黄易才是人间正道。
既然如此,我又说这么多作甚?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人之常情耳。不过我也相信接下来的话: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爱恨交加,“悲”“欣”交集,常处于“惑”,我觉得,这样似乎更接近人生常态。非欲其生,即欲其死,如此极端的感情表达,反而让我觉得实际上是“无所爱憎”的表现。无所爱憎,于是捧而不忧其坠,棒而不忧其碎,独于捧棒中得自己的乐趣。–我想我看人是太世故了。
话说到这里,不由得又想笑。题目叫“何苦来由”,本想说的是:以黄易为题目打打杀杀,真是何苦来由。可行文至此,却觉得何苦来由的,实是自己。
醉酒解剑写残花(5)黄易
October 22, 2005 at 1:53 am |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黄易是什么?曾有段时间,黄易对我来说是个麻烦的话题;更早的时候,黄易是定期的嘉年华;更早更早的时侯,黄易是昏暗的租书店,伴着二十八平米的孤寂。
勉强可以说黄易作品是我最后阅读过的纸版武侠小说。初识黄易,并非经由书籍,而是经由《羊城晚报》。九七年的时候,每天有一段几千字的连载,剧情是删节过的《大唐双龙传》,往往是竖排,我忘了有没有剪下来过。而要跨过一个世纪——或者用不那么有气势的说法:要三年之后,我才知道,早在十年前这个名字就曾在我面前飘过,那是一部叫《乌金血剑》的电视剧。女主角的样子还有点印象,然而要到写这篇杂忆时去查,才知道她是“周慧敏。”
评论黄易已然变成一种古怪的体验。当所有的评论家都在以同样的面孔从鼻孔里噗嗤一声:啊哈,雄躯一震,这时,我不知道自己再噗嗤一下会不会变成一震,震完又该轮到谁来噗嗤我?这个问题让我很困扰,于是我决定走开,既然我不是评论家。
评论黄易确乎是一种古怪的体验,譬如会想到银行。总而言之,能够赖的账一定要赖。
我应该感谢黄易,在温瑞安那篇我提过,温在某种意义上终结了我第一阶段的武侠阅读,那应该是九二年的时候。事实上,或许应该说是温和租书店老板的合力:那时候我已经越来越不受租书店的欢迎了。试想一个死青蛙胖子每天站在你的店里一小时翻完三面半墙书架——还有半面是门——之后再以一副讨打的神气很遗憾地对你说老板怎么老没新书啊,类似的场景,在上演过一个暑期之后,你的神色,估计也不会太好看。
重拾武侠应该是在九九年——捡到黄易是在九八年,不是武侠,是凌渡宇,夹杂在一堆的倪匡当中,没错,我是从倪匡开始慢慢恢复的。再往后,才是翻云覆雨,接着破碎虚空。天外飞仙的结局让我“眼前为之一亮”,无论如何,天道总比“人道”显得高远一些。
托租书店、盗版碟还有网络的福,我把黄易补全了。再往后就是“武侠补完计划”,那是题外话了。
没有长盛不衰这种事,虽然当其时人们往往以为有,或者假装相信有。总而言之,让我们跳过那段天宝年华,直接到达2004,一个叫做边荒的地方。
香港人现在活得很郁闷,其实再过几年也就惯了,爱国的上一代下一代都在迅速地成长起来,以吹的速度。天其实是很柔软的被子,等习惯了没有异议去撑起一个角落的时代,日子还是会一天接着一天。出路?一滴蜜糖。
所以说黄易其实是个大话精。美的女神已被掳去,边荒明明没有明天,他却编织着昂扬的美梦。看似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却没有人敢问:天下一统,吾侪何归?浩浩荡荡无可阻遏的强力正在奔突激荡,没有人敢问未来。这样悲情的厚重,黄易却能将其写成一出肥皂剧。大概这也是一种生存方式吧。
所以要有仙门。我们不能想象燕飞给刘裕山呼万岁,也不能想象纪千千与他人大被同眠。惟有遁去。遁,是黄易很重要的一个意象,早期或许更多是文化上的信仰,而到了现在,只怕是没有出路的出路吧?边荒该如何收场?刘裕站稳南边,拓跋站稳北边;边荒达到狂欢的高峰,燕飞携美遁入仙门。这时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以后的事,不是小说家的事。
如同温一样,当我回忆起黄的时候,发觉其实有很多话可说,却又不愿说。那么,同样以一句旧日想到的恶毒语句结尾吧:
我们亲眼看着黄易站在司马翎的肩头纵身一跃,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醉酒解剑写残花(4)司马紫烟
October 22, 2005 at 1:29 am |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之一
如果以小说人物来推断作者——尽管这很不公平——那我断断不愿以司马紫烟为友。
世间有很多种人,或善,或恶,或善多恶少,或善少恶多。有人在中心,有人在边缘,有人得意,有人失势。察世间种种众生相,独有一种,使我深怀畏惧。
这种人,杀亲灭友,是维护公理;卑鄙下流,是发扬正义。大义名分下,除了自己认为对的,哪还有什么东西是对的?昨日顺我是为友,今日逆我是为贼。我若有错,为苍生故;君若稍过,请自裁谢。噫嘻,一朝义字在手,负尽苍生又何妨。
读紫烟,每废然长叹,我生何幸,不用碰上他笔下的主角。随手翻开一本《随笔》,读到这么一段话:
“而真正邪恶的,恰恰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总觉得自己能代表道德。”
正所谓:君是翻云覆雨手,颠来倒去正人君。
之二
紫烟的作品里,有三部我很喜欢,分别是写谭意哥的《潇湘月》、写霍小玉的《紫玉钗》、写杜英豪的《大英雄》(不含《妙英雄》)。
潇湘月的遗憾是结局太完美。月在水中,本已是虚幻。强把臭水沟装点成清水塘,却又何必。只是想到谭意哥这么个人儿,却也不忍深责紫烟了。
紫玉钗和大英雄是紫烟难得的不矫饰的小说,只要紫烟不把他笔下的人物强行装点成大仁大义,其作品的可读性,立刻增长许多。紫玉钗是伤心呕血、阴冷湿寒之作,写到最后,除却逝去的一缕芳魂,竟没个干净的人了。
而杜英豪,其实是紫烟小说里真正的“好人”。
100 blogs in X00 days:Day 18 奇迹笔记
October 21, 2005 at 5:03 pm | In Uncategorized | 2 Comments让人连看完都没耐心的《阿嫂》
October 21, 2005 at 3:52 pm |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虽然国语乱删版的《江湖》让我看得莫明其妙,但还是记下黄精甫的名字。这几年香港的导演一个个进入半衰期,难得看到一个特立独行的新锐出现,多少还是有几分期待。所以在一片对《阿嫂》的嘘声中,我还是硬着头皮将其下了下来,结果发现头皮还没硬到能看下去的地步。
算了,我还是加入到吐口水的行列好了。
这家伙是不是以为,把镜头拉得远些就叫做宏大,把声音弄得大些就叫做震撼,把剧情弄得烂些就叫做创新,把演员弄得傻些就叫做导演?
又或者,把观众当成弱智就叫做成功?
《阿嫂》是一部没有羁绊的电影。画面与画面之间没有羁绊,人物与人物之间没有羁绊,唯一能将它们串成九十分钟的,是黄精甫的想当然:画面一、画面二、画面三……
黄精甫还有太多东西要学,学习什么是剧情,什么是人物,什么是上下文,什么是前后递进,等把基本功练到及格了,再开始玩他的镜头也不迟。
本片的编剧居然是司徒锦源,是受到黄导的拖累,还是已经老到该退休了?
无论如何,这次真的不关电影审查处的事。不过,说来也奇,一遇到烂片,他们放行得贼快。
100 blogs in X00 days:Day 17 老貓學出版
October 20, 2005 at 3:49 pm | In Uncategorized | Leave a Comment
名称:老貓學出版
推荐语:或许是我心里对于“书”始终存在一分执念的缘故吧,看到和书有关的blog,总会分外留心。读书的、买书的、藏书的,当然,也少不了像老猫这种“出书的”。老猫以业内人士的身份,将行业内幕、编辑心得娓娓道来,点点滴滴,都是甘苦之谈。台湾的出版业和大陆有很大不同,一方面是市场狭小,一方面是出版社林立,打拼得很辛苦。但他们能够随便成立出版社——当然,请准备亏本——这一点却是羡慕煞人。

Ps.等到Day20的时候,也许可以写个阶段小结了。
Blog at WordPress.com. | Theme: Pool by Borja Fernandez.
Entries and comments feeds.
